磋商公告
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受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对南通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条件的财产保险总公司参与磋商响应。
一、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保监会、财政部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精神,按照《省应急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江苏银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应急〔2018〕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实行“统一保险条款、统一费率、统一保障范围、统一理赔标准、统一保险服务内容和方式”,坚持合法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便捷性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拟在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共保体模式(共同负责安全风险化解),服务期限为三年。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二)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南通市辖区内的矿山、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经营(有储存设施)企业。
二、磋商响应保险公司资质要求
(一)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总公司(分、支公司响应需由总公司授权,具备并提交符合保险相关资格的合法资质、文件);
(二)磋商响应方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必须在江苏省南通市设有保险分支机构;
(三)服务网络健全,具备覆盖如东、如皋、海安、启东、海门、通州以及主城区(崇川、港闸、开发区)等地区服务能力;
(四)有开展责任保险业务的业绩和规模,近三年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
(五)风险管理能力强,有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风险管理专业人员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
(六)具备专业的安全生产服务能力,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或者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七)遵守法律法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者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监管部门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磋商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三、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1、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发放磋商文件地点: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南通市通京大道51号南通创新中心A座101室)。
3、磋商文件发放方式:凭相关资料免费领取。
4、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供:
(1)磋商响应方省级分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南通市设有保险分支机构证明材料;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与介绍信或委托书人员名单一致);
(4)需登记领取人姓名,单位名称,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接受磋商相关文件电子邮箱。
5.本次磋商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ajj.nantong.gov.cn/,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ntaqpx.com/,如有信息变更,我们将通过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磋商响应答疑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方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在2020年6月12日上午12:00点前向采购组织方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提出,同时将疑问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tong@jiangtai.com。逾期不予受理。
如在规定期限未收到书面疑问咨询,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08:30-10:00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
递交地点: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南通市通京大道51号南通创新中心A座101室)
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7份,电子版本:1份。
六、磋商响应保证金
磋商响应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磋商响应方必须在2020年6月28日下午5:00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网银支付等非现金交纳方式(付转账凭证,且标明参与磋商项目名称)转账至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账户。未按时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响应。
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南通光华支行
帐号:10707101040010367
联系电话:0513-89010790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联系人:姜晔华
联系电话:0513-89010790,59000572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京大道51号南通创新中心A座101室
南通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